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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七十七回 逃亡路(三)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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耿正佐用手指点着沙盘,说:“那你说,我还需要再把他调回来么”,副官满头黑线的说:“这次也不是军座您调的啊……”

耿正佐一听,一巴掌打在了副官头顶:“怎么不是我调的,还不是陈长官看在我的面子上调他回来的”

副官哑口无言,只好揉揉脑袋,撇撇嘴,但是没法反驳,毕竟这种可能性很大,非常大。

“怎么不说话了,说啊”耿正佐抬头看了他一眼,副官一脸懵逼,让我说啥?

“我要不要再把他调回来!”耿正佐拿不定主意了。

副官只好无奈的说:“军座,这是您的家务事,我怎么好开口,再说了,两条腿长在少爷身上,他去哪我也拦不住不是?他首先想到的是投奔陈长官,看来本身就是不太想留在您身边嘛”

耿正佐愣了一下,然后看看副官一脸真诚的样子,心头突然不知道为什么沉了一下,一股颓然的感觉从心底生出。

就在耿正佐转身看着窗外的时候,往事浮现,那时候,耿亮调皮捣蛋,谁的话都不听,把还是团长的耿正佐辛辛苦苦弄的花园搞的一团乱,还有种的橘子树,还没长成的橘子一个不留的都被耿亮祸害了。

每次都是耿正佐抓住耿亮一顿打,打的耿亮哭天嚎地,他那故去的妻子,总是面含微笑的说:“川之,别这样,花还会长出来的,橘子还是会长出来的”

自从耿亮上了军校后,再没有人祸害花园,也没有人敢祸害那每年都硕果累累的橘子树,而耿正佐也没有在抱怨有人辣手摧花,也不再抱怨今年吃不上自家产的橘子,相反,每到中秋的时候,总是不由自主的想一句话:“今年,他会回来么?”

窗外的阳光透过窗户,照在耿正佐的脸上,耿正佐轻轻问到:“曦鹿,他还会回来么”

跟随他从团长到军长的副官自然知道耿正佐口中的曦鹿是谁,那是耿亮的生母,是耿正佐一生中真正刻骨铭心爱过的女人,却因为肺结核去世了,去世的时候,是一个梅雨季节,耿正佐不在身边,只有十四岁的耿亮,所以耿亮才会一直怨恨耿正佐,既是后来他懂了就算耿正佐在身边,也挽留不住自己的母亲,但是他依旧选择的是不原谅。

所以,副官轻轻的踮着脚,离开了办公室,让耿正佐一个人思念故人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“桩子!你的腿怎么样了”任东搀扶着一步一拐的桩子。、

桩子咬着牙:“没事!能走!”上次桩子被段小勇打伤的腿,虽然过几天就行走无碍了,但是这几天来的赶路,让他腿伤再次发作,膝盖红肿,弯下去都会痛,行走十分吃力。

“不行,得赶紧找个郎中,不然你的腿……”任东说。

桩子咬着牙摇头:“不不!咱们就剩下车票钱了,不能找郎中,没钱了”

任东急的直跺脚:“那也不能不要腿了啊!这样下去,腿还能要啊?!”

桩子咬着牙就是不肯去,说:“没事,我认识点草药,晚上碾碎了敷上就行了”

任东:“不行!你这腿已经快七八天了,如果到了武昌,你的腿废了,长官不会饶了我的!大不了养好腿,咱们走着回武昌!”

说着任东就要拽着桩子去镇子上的医馆,桩子一屁股坐在地上,死活不去。

而此刻的冷峰,已经走出了栈道,用了将近五天的时间,总算走出了栈道,前面就是个村镇了,而冷峰在犹豫,是否需要换衣服。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“找到没有!”杨标急的团团转,一个中央军的少校,说不见就不见了,这可真是急死人了!

“没得!附近几个镇子都找寻过喽,黑狗子都派出去喽,硬是没得”一个少尉回答。

杨标:“东北营那边,知道消息木得?”

少尉:“木得!一营长根本不晓得我们在找冷参谋,川省那是咱们的地盘噻,浑水袍哥都散出去了撒,硬是木得消息,生不见人死不见尸,咋个办嘛”

杨标:“急撒子,这样,去十四师探探消息,冷参谋,搞不好得罪了鲁大昌那个龟儿子”

少尉探过头:“杨大爷?(袍哥的一个等级)您是说……”

杨标:“嘘,不要声张,要是被人知道,上头来滴人死在咱们这里,咱们就是黄泥掉进裤裆里头喽”

少尉:“晓得,我这就去打探一哈”

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

冷峰把自己的军装塞进了自己的小仓库,卷着羊毛毡子就趁着暮色,来到了镇子里的估衣铺。

掌柜的正在扒拉着算盘,叹了口气为了今天没有几个字的收入,抬头看到一个披着羊毛毯子的人走进来。

“估衣服?”掌柜问。

冷峰:“要得,河里头捞鱼,衣服飘走喽”冷峰为了不引起注意,刻意更改了口音。

掌柜的笑了一下说:“哎,离开多少年才回来,口音都变喽,好嘛,要啥子衣服?”

冷峰:“都可以”冷峰掌握的川地口音词语并不多,尽量少说话,掌柜的打量了一下冷峰的毯子,觉得他不是一个穷苦人,于是想了想,给冷峰拿了一件长衫,半新的长衫。

冷峰点点头:“要得,要得,好多钱?”

掌柜说:“三角钱”

冷峰掏出一张纸币,递了过去,掌柜找回了好几张钱,说:“估衣铺啊,木得啥子洋装,不嫌弃?”显然冷峰的钱,足够买一套崭新的衣服了,根本不用来估衣铺买二手甚至三手的衣服了。

冷峰笑着摇摇头,然后接过衣服,转身离开了,而做了这一单生意,掌柜的也准备把门板安上,打烊了。

于是,冷峰摇身一变,变成了一个一席长衫的书生样的人,再骑着马,全然一个教书先生的样子,就差一副眼镜了。而冷峰里面穿着衬衫,长衫也完全可以遮挡住,长衫直达脚踝,露出了皮鞋,所以冷峰穿着军服的裤子,也没事。

这长衫,真是好东西,冷峰把马牵到一个客栈,投宿了,结果令他惊讶的是,就在准备吃点东西好好睡个好觉的时候,几个人也来吃饭,而为首的那个人腰间大大咧咧别着的那把枪!是任东的!

别说这枪都是一样的,你咋认出来的?对于军人来说,了解自己的枪,就如同了解自己老婆一样,看每一只枪,都如同在看一个美女,是谁的枪,一眼就可以认出来,这不是吹牛。

“任东的枪!怎么会在他的手里?莫非任东他们遇到了不测?!任东绝对不会把枪卖了的!绝对不会!~”冷峰眼神变得危险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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